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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金陵科技学院校园文明交通告知书 (非机动车篇)
发布时间:2021-11-09来源: 访问量:

所有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切实消除因非机动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将加强校园所有非机动车管理,具体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

1.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2.校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校园通行证管理。办理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辆,必须是悬挂车管所发放的车牌。(具体办理流程见对内通知)

3.严禁未办理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校园的,须经所涉单位或个人电话联系后,门卫予以放行,车辆只能就近停放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4.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饮酒驾驶;不得逆向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载人;不得有使用伞具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不得加装棚架、边斗等附加装置等法律、法规关于交通安全的其他规定。

5.电动自行车充电必须在学校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上充电,严禁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旦发现,一律严肃处理,取消办理的车牌通行证,同时通知所在单位。充电场所的电动自行车须有秩序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自行车应及时移走,严禁占用充电位置,以方便其他电动自行车充电。

6.电动自行车须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有序停放。不得占用充电桩车位、机动车车位以及学生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公共部位通道。

7.初次违反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的,以教育为主,并记录在案;对再次违反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的,对车辆实行暂收,车主凭相关证件和不再违规停放的个人承诺书到保卫处认领;对违反停车规定3次以上(包括3次)的,将取消车牌通行证(不再补办),同时通知所在单位。对拒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二、自行车

1.校内自行车实行校园通行证管理。限期不办理非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按无主车辆处理。(具体办理流程见对内通知)

2.严禁未办理通行证的自行车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临时进入校园的,须经所涉单位或个人电话联系后,门卫予以放行,车辆只能就近停放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3.师生个人自行车进入校园要遵守《金陵科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文明骑车,不得骑快车、不得双手脱把、不得骑行嬉闹、不得载人等。

4.自行车进入校园后,一律停放在非机动车车位线内,并将车辆摆放整齐,不得将自行车停放在大厅、走廊、通道内及其他非停放区域。

5.对初次违反自行车停放管理的,以教育为主,并记录在案;对再次违反自行车停放管理的,对车辆实行暂收,车主凭相关证件和不再违规停放的个人承诺书到保卫处认领;对违反停车规定3次以上(包括3次)的,将取消车牌通行证(不再补办),同时通知所在单位。对拒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三、共享单车

1.校内共享单车实行校园通行证管理,限在校内使用,不可以进出校园。

2.师生在校园内使用共享单车时,要遵守《金陵科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文明骑车,不得骑快车、不得双手脱把、不得骑行嬉闹、不得载人等。

3.共享单车停放时,一律放在非机动车车位线内,并将车辆摆放整齐,不得将自行车停放在大厅、走廊、通道内及其他非停放区域。

4.对违反停放管理的,哈喽单车管理平台将扣除骑行人驾照分(总分12分),违停1次,扣除1分。驾照分10-12分,可购买月卡;驾照分7-9分,延迟购买月卡30天;驾照分4-6分,延迟购买月卡60天,单次骑行另收费5元);驾照分1-3分,延迟购买月卡90天,单次骑行另收费5元);驾照分0分(不得购买单车月卡)。


再次呼吁大家,为了维护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请进入学校的所有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车主们遵守学校规定,不要随意停放、不要占道停放。

美丽的校园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保卫处

               2021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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