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级机构及内设业务部门工作职责
1.治安科(应急科)
(1)负责校园治安安全管理;
(2)负责保安队伍管理工作;
(3)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监管工作;
(4)负责对接公安禁毒等部门工作;
(5)负责江宁校区户籍和外来人口管理工作;
(6)负责校园安防技防建设与维护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务。
2.消防科
(1)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2)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
(3)负责对接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务。
3.综合科
(1)负责对接国保、内保、政保、安监相关部门工作;
(2)协助做好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维稳等工作;
(3)负责部门党建、处务、人事、财务等工作;
(4)负责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
(5)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务。
4.安全教育科
(1)组织开展防火、防骗、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黄
赌毒”,国家法律法规等安全教育;
(2)负责《大学生安全教育课程》管理
(3)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4)安稳情报信息收集研判;
(5)安全预警,信息报送;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事务。
5.幕府校区安全管理科
(1)负责幕府校区国保、内保、政保等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维稳工作;
(2)负责幕府校区治安安全工作;
(3)负责幕府校区保安队伍管理工作;
(4)负责幕府校区消防安全工作;
(5)负责幕府校区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6)负责幕府校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幕府校区户籍和外来人口管理;
(8)完成学校交办的校区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