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
现将“交通安全月”活动期间,校园内机动车严重交通违规车辆信息予以通报:


注: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校园内车辆限速为30km/h。一年内违停、超速等交通违规达3 次等同严重交通违规1次。交通违规达3次或严重交通违规1次的,校内车辆处以校内通报;社会车辆禁止通行半年。交通违规达6次及以上或严重交通违规2次及以上的,校内车辆取消自动通行资格一年;社会车辆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校园。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条第四、九款的规定,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以警告警示,通报本人;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以警告并记录交通违规1次,通报院(部)、部门和相关单位;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警告警示并记录交通违规1次,校内通报;超过限定时速70%以上的,处以警告警示,校内通报,并记录严重交通违规1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移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被取消自动通行的车辆如需恢复资格,请登录保卫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金陵科技学院撤销校园车辆管理系统违规记录申请表》,填写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随后,携带此表,于工作日上午8:30-下午4:00至保卫处101办理,撤销违规记录存档。
保卫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