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暑期,为切实做好校园非机动车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确保校园消防、交通以及治安安全,现就校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发布预警:
电动自行车
1.今年5月,学校已通过在校园宿舍区、电动自行车车把、非机动车停车场等区域张贴了宣传卡和宣传展板告知:“2024年7月1日后禁止在校学生校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通知”。现临近假期,请各院(部)、部门在放假前再次提醒学生离校前务必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带离校园,确保符合校园管理要求。
2.7月份将对全体学生的电动车校园通行证集中注销,注销后学生电动自行车将不能在校内使用;教职工的电动自行车拟在校门以及停车场建设完毕后再集中注销、管理。
3.友情提醒学生不要在线上购买所谓的“教职工”的车牌,以免
后期因不能使用造成经济损失,上当受骗。学校近期以及暑期将加强校园通行证的核验工作,如不合规仍要集中管理。
4.校园通行证不得买卖、不得转让、不得交易、不得伪造、不得套用,一经发现学校均将进行集中管理。
自行车
5.针对学生在校内使用自有自行车时普遍存在不锁车的现象,事后发现自己的车被他人当成“共享单车”骑到别的地方,保卫处发出I级预警:学校非私人场所,自己的自行车请务必锁好。
6.暑期离校前,学生可自行将自有自行车停放至北区操场非机动车停车场,以免暑期校园施工时损坏车辆。停车场现场可办理非机动车校园通行证,非机动车停车场开放时间:6月28日 (周五)15:00-17:00、7月1日(周一)全天(9:00-16:30);具体联系电话86188803。
保卫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