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增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能力,树立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灾事故发生风险,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排查和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树牢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五、活动内容
1.消防安全宣传:[牵头部门:保卫处]
在校园内悬挂符合消防安全月活动主题的横幅,制作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展板等。
2.消防安全培训:[牵头部门:保卫处]
(1)开展实验员以及新进教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2)组织各楼宇物业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合作单位员工以及各消控室、监控室、配电室值班人员等参加相关消防培训。活动时间和组织形式另行通知。
3.消防烟道逃生演练和灭火演练:[牵头部门:保卫处]
具体详见10月14日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消防进军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的对内通知。
4.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和隐患排查:[牵头部门:各院(部)、部门]
(1)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好本院(部)、部门消防教育宣传活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加大消防教育和宣传力度,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要入脑、入心、入行,切实有效提高师生对消防的关注度、消防安全意识以及逃生自救能力。
(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查找实验室、办公室、图书室、教室、食堂、配电房、辅助用房等消防重点部位火灾隐患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大功率电器、插线板串接、电器设备线路老化等现象,要全面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5.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牵头部门:保卫处,各单位、部门]
(1)各单位、部门负责统计教职工包括合作单位员工的电动车信息。具体见对内通知。
(2)各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师生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专题宣传教育,尤其要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不戴头盔骑行等,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常识和消防知识,提升教职工对消防的关注度。
(3)保卫处负责联合学工处、后勤处、后勤公司等相关部门对全校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有违规行为的师生予以通报,对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6.消防专项约谈工作 [牵头部门:保卫处]
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保卫处将对重点场所、重点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项约谈。具体见对内通知。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要求,积极部署和组织主题宣传月活动,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重要信息和活动情况及时上报。12月3日16:00前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发至保卫处邮箱(bwc@jit.edu.cn,联系人:路昭亮,联系电话:6407),逾期未报的,将视作未开展。保卫处将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2021年度各院(部)、部门的目标考核。
保卫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