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各类学校发生多起宿舍、食堂着火事故。为落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校园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宁教办安函[2021]13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力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校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进入秋冬季,天气干燥,火灾易发,各院(部)、部门和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强化对火灾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确保火灾防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整治消除隐患。各院(部)、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金陵科技学院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老旧电路、电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食堂用火、烟道等关键部位火灾隐患排查,加强实验室存储使用危化品等关键环节检查,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燃气等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检查,推动本院(部)、部门和本单位提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水平,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采取“一患一表一报”的方式立即报送保卫处,要列出问题清单,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保卫处跟踪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三、强化教育提高意识。各院(部)、部门和各单位可通过部门网站、短信、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醒本院(部)、部门和本单位师生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院(部)、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学校作出一次整改承诺,组织一次消防培训等工作,要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四、加强部门联动长效管理。各院(部)、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与保卫处消防科的协调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消防培训教育等相关工作,切实提升消防管理水平,确保校园火灾防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材料报送。各院(部)、部门和各单位于11月30日15时前将火灾隐患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报保卫处,材料和照片资料以书面形式送至消防科(行政楼115办公室),电子稿发至保卫处邮箱(bwc@jit.edu.cn)。联系人:余晓宙,联系电话:6206。
保卫处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