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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预警第6号:防范非法集资预警
发布时间:2020-07-01来源: 访问量:

各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部署,教育师生员工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各院(部)、部门要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进行专题教育。聚焦网络借贷、区块链、电子商务、私募基金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充分利用QQ 群、微信、校园网、宣传展板等各种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

一、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如“电子黄金投资”)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二)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三)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四)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看三思”法

三看:一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的批准文书,并向监管部门核实真伪;二看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三看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真实、安全、可靠。

三思:一思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投资收益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五)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购买保险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通过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12345电话、江苏政务服务APP和微信公众号“江苏12345在线”的“金融举报”专栏举报投诉

   二、切实加强校园贷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和信用教育,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要把价值观、消费观教育融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中。同时,运用网贷受害典型案例制作警示宣传资料,进行风险警示,全方位、多角度的揭示不良“校园贷”的本质和危害,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性和风险防范意识,珍惜个人信用,保护好个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学生证、支付宝、银行卡账户等信息。同时,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崇尚节约、抵制过度消费、远离不良网贷的校园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学院要建立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对涉及不良“校园贷”问题的学生重点关注,查明实情,建立跟踪档案,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

  (一)关注学生诉求,做好精准帮扶

   各学院要正确看待学生在消费、学习、就业等方面小额、适度的资金需求,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支持、适当控制学生的消费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对学生反映的不良“校园贷”问题,要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依法、理性维权,对陷入校园不良网贷陷阱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同时,要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好精准帮扶。学生缴学费、住宿费有困难的,要积极引导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活费有困难的,要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以及社会捐助资金予以帮扶;学生有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的,可通过发掘校内外资源筹集专项基金支持、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金融借贷服务等方式,满足学生临时性需求。

  (二)加强风险防范,做好应对处置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参与网络借贷和不良消费行为的监测,禁止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宣传、推荐、代理“校园贷”业务。排查中如发现有师生推销校园贷款的,盗用他人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用于校园贷款的,应重点教育并给予相应处分。各学院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对已经参与网络借贷、金额较大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系。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妥善化解风险。对于泄漏、恶意曝光或者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以及暴力催贷、威胁、甚至胁迫学生从事非法交易等恶劣行径,积极应对处置,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校园安全。

                       

                                保卫部(处)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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