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总体原则
新生根据自愿原则迁移户口(可迁到学校,也可留在原籍,二者无差别)。
二、落户地址
校 区 |
学 院 |
落户地址 |
落户地派出所 |
江 宁 校 区 |
商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安全学院、艺术学院、 动漫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理学院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区派出所 |
幕府 校区 |
人文学院 园艺园林学院 动物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中心村130号 |
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派出所 |
三、落户工作办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在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开学后带迁移证到学校。
新生落户工作由学校保卫处集中办理。各位新生在开学后根据学院辅导员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
四、落户工作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可于工作日(暑期每周四9:00-16:00)电话咨询。
江宁校区宋老师,电话025-86188803
幕府校区李老师,电话025-85393367
微信号:jithujiyuyue
保卫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