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户口相关工作
2022级新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2-07-01来源: 访问量:

 

 

一、户口迁移总体原则

新生根据自愿原则迁移户口(可迁到学校,也可留在原籍,二者无差别)。

二、落户地址

校 区

学 院

落户地址

落户地派出所

江

宁

校

区

商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 网络安全学院、艺术学院、 动漫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理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99号

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区派出所

幕府

校区

人文学院

园艺园林学院

动物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中心村130号

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派出所

三、落户工作办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在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开学后带迁移证到学校。

新生落户工作由学校保卫处集中办理。各位新生在开学后根据学院辅导员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

四、落户工作咨询

其他未尽事宜,可于工作日(暑期每周四9:00-16:00)电话咨询。

江宁校区宋老师,电话025-86188803

幕府校区李老师,电话025-85393367

微信号:jithujiyuyue

 

 

                                            保卫处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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