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消防
关于开展2023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5来源: 访问量:

各院(部)、部门:

2023119日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省、市、区教育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消防安全月”活动安排,现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一、检查目的

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紧盯校园消防安全重点场所、部位,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二、检查形式

1. 各院(部)、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单位内查自查。认真查找师生员工宿舍、实验室、办公室、图书室、教室、食堂、各类辅助用房、配电房、泵房、施工工地等消防重点场所部位火灾隐患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尤其是消防责任制落实方面: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情况、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等;消防管理方面: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遮挡及完好、烟感和消防喷淋等消防设施是否遮挡及完好、施工是否符合消防规范、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是否规范安全用电、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及危废处置等环节是否规范、场所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气使用安全各环节是否闭环、高温高压及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和运行是否规范

各单位针对自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做好“双清单”记录:问题隐患排查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转化为工作指数,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全面消除各类消防隐患。

2. 开展集中检查抽查

⑴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⑵检查内容:高层建筑(科技楼)、实验室及危化品、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望山湖宾馆、员工住宿区、泵房、消控室等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建筑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消防水系统完好情况、消防疏散通道保持、消控室人员值班值守情况、实验室及危化品存贮和安全使用情况、大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电线线路老化情况、空调等电器设施安全情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电动车及电瓶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情况等等。

⑶检查分组:

第一组(学生宿舍检查):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实业总公司、学生义务消防队;

第二组(实验室及危化品检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义务消防队;

第三组(食堂、望山湖宾馆、建筑工地等):后勤管理处、后勤实业总公司、保卫处、基建处、学生义务消防队。

三、检查总结

1. 各院(部)、部门自查情况,按照学校“消防安全月”通知的统一要求,及时上报自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2. 保卫处统一整理集中检查出的风险隐患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场所部位负责人进行整改,重大隐患立即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应拟定整改计划和方案报保卫处存档。

四、工作要求

1. 各院(部)、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检查自查工作,组织检查专班,领导亲自指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风险点要组织人员和落实经费进行整改。同时要积极落实消防安全月其他培训、演练、宣传等活动,组织师生关注“江苏消防”(二维码在“消防安全月”活动通知内)。

2. 各集中检查组要切实贯彻省市区各级教育、消防、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工作要求,检查不走过场、随机安排路线、随机抽查点位,发现风险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3. 保卫处根据检查的风险隐患清单,制定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关注整改进度和成效。

保卫处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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